末日的審判

Derek Prince
Published: 1970
Last Updated: நவம்பர்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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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的審判不同於神在歷史中所施行的審判: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一生的所作所為向神交帳。聖經啟示,神必按真理施行審判,並根據各人的行為、所領受的真理亮光,以及內心的動機作出公義的判斷。真正的信徒也必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接受主對其事奉的察驗與評定;然而,這審判並非為了定罪,而是為了衡量他們的事奉。
Transcript
既然我們已經完成了宣告,接下來就由我來分享講道。這是我們《建立根基系列》講座的第十講,也是最後一講。在之前的講道中,我們已經探討了《希伯來書》6章1節至2節中所提到的六項基礎教義中的五項。我們探討了向神悔改、信心、洗禮的教義、按手禮以及復活。在這最後一講中,我們將探討最後一個根基教義——末日的審判。
當我們談到審判時,我們需要明白神審判世人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祂歷史的審判;第二種也是我們今天將要談的,就是末日的審判,在我們進入永生時所要面對的審判。懂得區分這兩種審判很重要,否則會覺得經文有矛盾而困擾。
神的第一種審判是歷史的審判:按著第一代如何回應神,而對後世有所祝福或懲罰。《出埃及記》20章第4節至第6 節能幫助我們了解神的歷史的審判。《出埃及記》20章4節至6節,又叫做十誡,神說:
「不可爲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爲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我們看到提到最大的罪就是拜偶像的罪,審判延伸到第三、四代。這就是歷史的審判。以色列的歷史和其他國家都有數不清的例子:因拜偶像被審判。
在《耶利米書》32章,耶利米也提到神的歷史的審判這個問題。在他向神的禱告裡說到《耶利米書》32章18節說道:
「你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是至大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是你的名。」
耶利米說神將父親的罪報應在後世,這就是歷史的罪。
同樣的也可以運用在神對義人的祝福。在《詩篇》103篇17節至18節,大衛說:
「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他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守他的約、紀念他的訓詞而遵行的人。」
這是神爲義人的下一代的應許。所以,我們的行爲和與神的交通,不僅影響自己,也影響下一代;我們一定要記住這一點,這很重要。某方面來說,我們要爲下一代得祝福或受苦難而負責。
我認爲這是在明顯不過的事實:一個父母酗酒的新生兒,先天就有了缺陷;這不是他的錯,而是神對他父母的審判,自然地遺傳到下一代。
除此之外,神的另一種審判,就是希伯來人所寫的末日審判,也就是影響我們在永生裡靈命的審判;審判的原則全然不同。神明白地對《以西結》啟示。在《以西結書》18章1節至4節以西結說: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
意思是說,兒子因著父親的罪受苦難。
「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爲父的怎樣屬我,爲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現在我們談的並非歷史的審判,而是每個靈魂踏入永生時的審判;那時每個靈所要負責的就是自己的一生:犯罪的,他必死亡。
《以西結書》18 章 20 節又重覆說一次: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所以,當我們進入永生時,我們不再與父母或前輩有相關。我們要向神交帳:自己所作的義也要顯明,惡也要顯明。在《傳道書》裏說:「你死的時候怎樣,決定你在永生裏怎樣。」 這是末日的審判,我們該嚴肅地面對這課題。
我有時會帶著幾分趣意回憶起,我的《根基系列》最初是以七本獨立的小冊子形式出版的。接著它被合編爲三冊,再後來又合編爲一冊。但在那七冊裝的日子裡,最後一冊的標題是末日的審判。我們常看見這些書陳列在書架上供人選購,人們會挑選並買下前六冊,但不知爲何,他們就是不想買第七冊。他們不喜歡末日的審判這個標題。但是,親愛的朋友,無論你喜歡與否,這都是事實。你真的需要正視永恆審判的這個現實。
現在我想討論神審判的五個原則,這些原則全都載於《羅馬書》2章中。《羅馬書》第2章揭示了神審判的五個原則。我閱讀聖經時,首先會閱讀希臘文的新約聖經,然後再閱讀各種翻譯。我欣賞新國際版聖經,其中有很多優點。但有時它偏離了原文的結構;如果你聽我講道時跟讀的是新國際版聖經,所獲得的領受將與聽我講道時跟讀新欽定版聖經時有所不同。我並非說其中一種比另一種更好,我只是說每種譯本各有其優點,也各有其缺點。沒有任何一種完美的譯本。有人說新國際版聖經是「幾乎啟示的版本」,我不知道你是否聽過這個說法!
現在我想談神審判的五個原則,這是在《羅馬書》2章所顯明的。《羅馬書》2章2節: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這是第一個原則:神按事實來審判,不是按著道聽塗說。記得當神探聽所多瑪和蛾摩拉實際情況,神從天使和其他人都聽到很糟的報告;但神對亞伯拉罕說:「我自己下來看看。」這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神不按謠言審判,而是按事實。
神審判的第二個原則在第6節:
「他必照各人的行爲報應各人。」
我們是按著自己的行爲被審判。這個原則在聖經裡處處可見,適用於信徒和非信徒。在《彼得前書》1章17節,彼得對信徒講到這個原則: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爲審判人的主爲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這樣的訊息在今天的教會裡並沒有大大宣揚;但是彼得對信徒說:記著審判是按各人行爲,要虔敬地生活,不要輕率魯莽,不要驕傲僭越,因爲你所行一切都要擺在神前。而且請記住,這番話是對信徒說的,不是對不信主的人說的。
接著在《啟示錄》20章12節說到所有人的審判都記在冊上。可見神記載每人的生活。
你知道,在新約時代書籍並非像現在這樣,而是更像錄音帶。它們是捲起來的書卷。我認爲那是一個更清晰的畫面。我傾向於認爲,在審判時,這只是個人觀點。我們每個人都將面對像錄影帶一樣的東西,在我們面前展現出我們一生的完整歷程。我記得大約四年前,當我病得很重時,神正在我身上動工。我當時正切實地尋求神,想知道爲什麼我沒有得到醫治。有天晚上,神在大約凌晨兩點叫醒了我,那是祂習慣對我說話的時間,祂讓我回顧了一下我過去的生活。我想說,我當時是一名傳道人,普遍受到認可,有時也會受到批評。我與許多其他相對知名的傳道人處於大約相同的水平。神向我顯明,在許多方面我一直非常屬肉體。並非犯下什麼嚴重大罪行,感謝神,我從未涉足淫亂、酗酒或挪用公款。儘管如此,神向我顯明,我過去的一些事情是祂所不喜悅的。祂帶領我看到《瑪拉基書》中的這段經文:
「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恨的。」
這就是神所說的。以掃是屬肉體之人的預表。雖然經上沒有記載以掃犯過什麼嚴重大的罪行,但他就是一個心志屬肉體的人。神說:「我厭惡那樣的人。」
神向我顯名,儘管我在事工侍奉中近五十年,但在我的生活中仍有一些祂所憎惡的事情。祂讓我看見,我在某些方面曾經疏忽了。有些場景是在餐廳裡。我不知道你是否意識到,神也會在餐廳裡審判你。有人說:「你們美國人只會談論食物。」 另有人說:「如果你想知道哪裡有最好的餐廳,就問一位牧師。」 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但並不完全正確。我只是從我自己的經驗中說的。我開始意識到我們在世上寄居的時間裡要以敬畏的心度日。這並非奴隸般的恐懼,而是對神的敬畏之心,因爲祂將審判我們所說的每一句話和所做的每一件事。這是來自《彼得前書》的一句話。
再回到《羅馬書》2章,對不起,不是這節經文,這翻譯的不是我要的。《羅馬書》2章11節能表達我想講的。
「因爲神不偏待人。」
現在所有的聖經譯本都這樣寫,因爲配合現代的語言。我有時候會覺得翻譯聖經難道能不受現代文化影響嗎?因爲語言傳達了思想。這講得很正確,因爲人有偏心,尤其是對一些軟弱的小角色。他們這麼軟弱,我好想幫助他們,我想爲他們付出一切。不因人而異指的是看待每個人以本來的樣式。將軍、總統、主教並沒有因此有特殊的審判,而是和大家一樣。這就是不因人而異的意義,特別指的是世上有權位的人。
神審判的下一個原則,第四點:是根據光的量度。保羅在《羅馬書》2章12節說: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若有律法,便按律法被審判;若沒有,則按個人作爲被審判。
這個原則可以用《馬太福音》11章耶穌說的話來說明。當祂談到一些不聽教誨的城市,《馬太福音》11章20節至24節:
「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爲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爲什麼呢?因爲推羅西頓受的光照較少;伯賽大和哥拉汛有最多的光照,所以他們將被嚴厲的審判。你我將按著所受光照的多少接受審判。
大致上來說,英語系國家的人今天都受到很多的光照,前所未有的光照。我們有聖經、數不清的書、錄音帶、錄影帶和傳道人。你我將按著所受光照的多少接受審判,好好記在心裡。神對這一代審判的尺度很嚴厲,因爲我們擁有最多的光。
耶穌接著在下一節又說: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爲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呢!」
審判是根據光照多少而定的:光照越多,審判越嚴。如我剛才所說,每個人都要了解:基督徒今天擁有的是前所未有的光照。好好地記著,因爲這是我們被審判的準繩。
最後,神審判的第五個原則在《羅馬書》2章16節: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所以,神不只要審判我們的行爲,祂還要審判我們裡面的思想、動機和態度。我認爲這樣說沒錯:神非常重視我們的動機。兩個人所做的看來也許相同,但是動機可能完全不同。當神要審判這兩人時,動機也是會被考慮進去的。
接下來要講的是審判的布景,有四個主要的場景。第一個是基督的寶座。它的希臘原文意思,是羅馬官員執行審判時的座位。耶穌就是在彼拉多的座前受審判。這是基督徒、信徒的審判。再一次翻到《彼得前書》1章17節。我感到神要我再念一次《彼得前書》1章17節: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爲審判人的主爲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那是對我們說的。我們稱主爲父。《彼得前書》4章17節:
「因爲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審判是從哪裡起首呢?總是神的家,從我們開始;總是從擁有最多真理的人開始。基督徒會第一個被審判。
《羅馬書》14章10節至12節:
「你這個人,爲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爲什麼看輕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記著,你只需要對自己說明,不用跟我或是你的牧者說明。有些人甚至花時間論斷別人;你只需要跟自己說明。你將要這麼做。
保羅說:「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指的是我們每個基督徒。在《哥林多後書》5章他又回到這主題,《哥林多後書》5章10節:
「因爲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我們必顯露,但是在希臘語裡,意思是我們必被彰顯;再沒有隱密的事,一切都將顯明。我們將在耶穌寶座前,按著我們生前所爲接受審判。我在這個系列講道中已經指出過,但我要再重申一次:只有兩類人,不是善就是惡。沒有中間地帶。凡不是善的,就是惡的。耶穌說得很清楚:「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沒有中立可言。耶穌已經排除了中立的可能性。
教會裡有許多人正坐在籬笆上。你知道坐在籬笆上是什麼意思嗎?就是不願意做出委身。他們既不站這一邊,也不站另一邊。他們沒有在行善,但也不願承認自己在行惡。我有時會這樣評論:當聖靈來到教會時,祂所做的第一件事之一,就是給籬笆通電!你必須跳到其中一邊。這就是爲什麼許多人不歡迎聖靈,因爲祂廢除了他們的中立。在聖靈裡,根本沒有所謂的中立。
審判有五個主要的特徵,我很快地講一次:
第一:審判是個人的。每個人對自己負責。
第二:審判是審判在肉界做的事,也就是我們如何過生活。
第三:只有兩種類別:善或惡。《約翰一書》5章17節:「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灰色地帶的說法矇騙了許多人,但是審判是黑白分明的,沒有中立的。
審判的下一個原則很重要:審判不是爲了定罪。我們會被審判,但若是虔敬、在主裡的信徒,就不會被定罪。審判是評價你的事工。
我念一個此時能安慰你的經文。你們有些人看起來有點擔心,不過相信我,這也不失爲一件好事。《約翰福音》3章18節,耶穌說: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所以如果我們是真信徒,我們被審判,但是不被定罪。祂在《約翰福音》5章24節又提到: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耶穌強調一件事的時候,就會這樣說: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已經是出死入生了。」
最後,在《羅馬書》8章1節: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所以我們所說的審判,不是要定罪;這審判是要評價你在世爲耶穌所做的事工。《哥林多前書》3章11節說得很明白。保羅談到建立教會,他說:
「因爲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爲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是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新國際版聖經說「好像從火裏經過一樣,」這是基督徒審判的精華。首先,我們要在基督耶穌上立下根基,別無其他。然後我們要決定自己所擺上的是怎樣的服事。容易得到的東西,數量也很多,像是草木、禾稭等等;但是這些都要被燒盡。比較稀少珍貴的是金、銀、寶石。許多人以量來衡量自己的事工,但是那不是神衡量的方式。
我持續不斷地省察自己。我所結出的果實是什麼?是否只是那些會被燒盡的草木、禾稭?當你一生爲某事勞碌,將其一切積累起來,卻在審判之日看見烈火橫掃而過,將一切焚燒殆盡,那該是多麼悲慘的結局啊!只剩下一具赤裸的靈魂,像從火中逃出來的一樣,什麼也沒留下。這是多麼嚴肅的念頭。
現在我要提供你幾個建議,以確定我們的事工經得起火燒。我建議你用三個方式,來衡量自己目前的事工。
第一:你的動機是什麼?歸榮耀給神,是唯一可接受的。現在很多教會所做的,都是歸榮耀給人。這只是我個人的觀察:教會最大的問題,是牧師自己的野心。最大的教會、最長的通訊錄、最多的神蹟,都會被燒盡,因爲那動機是錯的。《哥林多前書》10章31節,保羅說: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爲榮耀神而行。」
我們服事唯一的動機,是爲了榮耀神。
我感覺到神要我在這裡停一下。大家想一想自己服事神的動機。保羅在《羅馬書》12章1節說到:我們心意要更新而變化。我想心意更新與否的差別,是更新前爲自己而行;更新之後,是爲榮耀神而行;動機完全不同。
我想這點在婚姻上也很適用。婚姻不幸福的人,通常沒有更新;兩個人的態度是爲自己而活,這註定要造成婚姻不幸福。應該是:我能爲對方做什麼;不是求得到,而是要付出。當兩個人都是爲對方而活,婚姻當然幸福美滿。這就是動機的重要。
第二:若要事工經得起火燒,必定要順從神的話語來做。話語是唯一的根基。《馬太福音》7章,耶穌提到兩種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的人,和把房子蓋在沙土上的人。最後祂說,在《馬太福音》7章21節,耶穌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所以能進天國的,是遵行父旨意的人。接著耶穌又說了一些觸怒某些人的話: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做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我曾靠著神趕了許多鬼,我也親眼見過許多神蹟,我也能說預言;但我不因此才有進天國的盼望,這麼認爲是很危險的。進天國只有一個必要條件:就是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耶穌說:「你們這些做惡的人,離開我去吧!」知道嗎?許多人以己意爲律法,隨心所欲,四處佔便宜,無視神話語的中心原則。關於這點,我有很多話可以說說,但這樣做恐怕沒什麼好處。
但我必須說,我最近剛寫了一封關於巴蘭的信。巴蘭的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個人擁有這些超自說然預言恩賜、知識的言語和智慧的言語。我的意思是,他在《民數記》中所發作出的預言,與聖經中任何關於以色列命運的預言一樣優美。然而他卻遭以色列人的處決。你知道他的問題出在哪裡嗎?他在新約聖經中被提到了三次,經文非常清楚地指出,巴蘭的動機是貪愛貪財。這讓他付出了靈魂的代價。事實上,在今天的教會中,我們需要問問自己,我們是否也被貪財之心所驅使。
路得和我有一段經文我們常引用(我不會請她上來),但經文說:
「我們不像許多人,爲利混亂神的道;」
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說法,不是嗎?那是在保羅的時代。保羅說,有許多人利用福音謀取利益。神所察驗的是我們的動機。
第三個條件:是我們使用的權能。《羅馬書》15章18節19節,保羅說: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爲,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保羅說除了聖靈透過我做的,其他都不敢提。聖靈是我們可用的唯一的權能。
讓我複習一下,這三個條件測試我們事工是否經得起火燒。第一:你的動機,爲要榮耀神。第二:你是否順從神的話語,還是順從己意。第三:你使用的是聖靈的權能,還是靠著自己屬肉的力量。
兩種審判:耶穌說的兩個比喻,現在要講兩種審判。耶穌說了兩個比喻。我不知道該如何講解,所以我會照著念出來。第一個提到的是十錠銀子的比喻。「錠」,是一種量錢的度量。這個比喻在《路加福音》19章,錠是爲數相當少的錢。《路加福音》19章11節至12節:
「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爲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爲神的國快要顯露出來,就另設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
也就是說,要過很久才會回來。
「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說:『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
換句話說,就是去賺錢。
「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做我們的王。』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
神在末了也會檢視我們天上的戶頭。
「頭一個上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
所以我們忠心的服事,將決定我們在永恆裡的位置,和我們在神國所能負擔的責任。
「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 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
但是他沒有說「良善的僕人」,這是比較低的評價。
「又有一個來說:『主啊,看哪,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裏,我把它包在手巾裏存着。我原是怕你,因爲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爲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 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
大家都覺得這樣做很奇怪,已有十錠的還要再有。耶穌接著說:
「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注意,因爲大部分人不這麼想,但是這是故事的結局。還有一句話: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這是耶穌,審判的主,不只是救主,而是審判的主。記著:救世主,也就是審判的那一位。如祂的救援那麼透徹和有功效,祂的審判亦是如此。
你心目中的耶穌是會審判的嗎?還是你只知道良善溫柔的耶穌?讚美主,耶穌是良善溫柔,但是這樣講不夠完全。耶穌還有另一面:眼睛如火燄,口如一刀兩刃的劍,發聲如眾水的聲音。而當約翰與祂見面時,在他的腳前跌倒,好像死去。這讓我很驚訝。約翰在所有使徒中與耶穌的關係最好,最後的晚餐他也在場,也看到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向門徒顯現,爲他們預備早餐。
順便一提,我喜歡耶穌爲門徒準備早餐這點。
約翰和耶穌這麼靠近,在審判時他也是在耶穌腳邊跌倒,好像死去。我認爲這樣的事要發生在教會。教會就是耶穌的肢體,但也將要被審判。我想即使在祂的腳前跌倒,好像死去,我們也不會受傷。這是大家需要知道的。
解說十錠銀子的比喻:幾個原則現在讓我們來解說這個比喻。首先,賺最多的得到更多,這是一個原則。有一次神以奇特的方式給我恩賜。我曾爲長短腳的人禱告,較短的腳竟長了出來,這發生在上百人身上。我跟他們說:神醫治了你,祂的能力在你身上動工,自己站起來吧。我看過許多人這樣被醫治了。
但是我的好朋友牧師們說:Derek,你教導聖經的聲譽很好;但是若你按腳禱告醫病,可能有損你聖經導師的聲譽。我想,他們也許說的對。於是我向神禱告。祂說:「我給你的是一個恩賜。」我突然了解,這是信仰的恩賜。處理方式只有兩種:越使用越開發,不使用就失去恩賜。我當下決定要多多使用這恩賜,並得到更多。我真的得到更多。這是爲了榮耀神而說的。記得:不管得到的是什麼恩賜,越使用越開發,不使用就失去。
還有要記得的就是:你這生的服事,將決定你在永恆裡的定位。賺十錠銀子的管理十座城;賺五錠銀子的管理五座城;這和他們所作的成正比。耶穌並沒有說「成功的僕人」,祂是說「良善忠心的僕人」。許多人就只是著眼在成就,而非做事時的忠心。
今天,我們有幸看到神在許多被稱爲外國宣教工場的地方,見證神偉大作爲。我們可能會有些自滿,說:「這不是太棒了嗎!成千上萬的人來參加我的講道。」 但神告訴我:「別忘了,在你之前有一代人,他們幾乎看不到結出的果實。但他們辛勤勞動,而你只是承接了他們的勞動中。不要對自己有過高的評價。」 我尊重那些先驅者,我尊重那些勞苦並獻出生命的人。當第一批宣教士前往東非時,每五個人中就有四個在到達當地數月內去世。他們沒有看到任何成果,但他們如同播撒在地裡的種子,後來結出了果實。
我誠懇地告訴各位,你我所面臨最大的危險就是驕傲。你們聽過那個人的故事嗎?我不該講這個故事的,但你們知道教會裡有個人獲頒了謙卑獎章?後來他們不得不把它收回來,因爲他竟然把它佩戴在身上!所以,在我說了這一切之後,離開這裡時請不要戴著你的謙卑獎章。
耶穌對沒有賺錢的僕人說:「你也許沒有才能,但總是可以放在銀行賺取利息。」 這點告訴我們:賺利息非不好的;在某些時候也許是錯的。
我們該怎麼做?那我們從中學到什麼呢?我們該怎麼做呢?我們沒有廣大的會眾。我不是傳道士也非牧師。我沒有什麼天份。那我該做些什麼呢?存放在銀行裡。什麼意思呢?我這樣解釋:找到一個真正會結果的事工,檢查,試驗,並投資在裡面,這就叫做存放在銀行裡。主再來時,你將會得到利息。阿們。
現在我們再來看看下一個比喻,跟剛剛講的些許不同,按才幹接受託付的比喻。在《馬太福音》25章14節至30節: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注意,在先前的比喻裡,每人拿一錠銀子;但是這裡,一個拿五千,一個兩千,一個一千。祂是按著每個人的能力,託付有所不同。各位要了解,神的託付都是每人能承擔的。若你會用五千,祂給五千;若你會用兩千,祂給兩千;你會用一千,祂就給一千;是根據你的才幹來給的。
接著寫道: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了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弟兄姊妹們,主再來時也將跟我們算帳。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注意這裡,同樣的原則:你這生所作的,決定你在永恆裡的定位。
「那領兩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兩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現在這裡的原則稍有出入:這兩人所得到的報酬一模一樣。也就是說,神看的是百分比。你若得到的是五千,祂期望百分之百的回報;若是兩千,再賺到兩千,就算是百分之百。祂了解你的能力到哪裡,祂不會對你要求你作不到的。
我們繼續往下看: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阿,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
可見得,懶是一種惡。大部分的人較不接受酗酒者,不讓這樣的人聚會;但是卻接受懶懶的人。在神看來,懶比酗酒還糟。我覺得耶穌就是這樣判斷的。我不是說酗酒好,這也是罪;只是在神看來,懶是更大的罪。耶穌說:
「『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的收回。』」
再一次,相同的原則:若你不會,存在會結果的事工裡。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注意,得到更多的是那個本來就有的人。
「因爲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這句話在新約裏用了好幾次:「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我研究過它的用法:這是用在講那些曾經真正很靠近的人;這些人有很好的機會參與;不是那些從未聽過主名的人,而是那些終其一生聽神的話語,知道卻從未決志的人,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會遺憾地說:「我本來可以進天國的;我一直有這機會卻沒這麼做。現在我永遠被丟在外面黑暗裡。」 真是太糟了。
我再講一件事:被丟棄的這僕人,也就是那些委身最少的,即被交託一千的;我發現在教會裏也是這樣。基本上,能者多勞;很有能力的人會去做一些事。但是僅有一點才幹的人,會懶懶地說:「我什麼都不會,沒什麼是我能做的,所以我什麼都不做。」 他們最後會被丟棄的。
我想對在座的一些弟兄姊妹說。我不想說這個例子與你們切身相關,但你們是那些只有「一千銀子」的人。你們低估了自身的責任,並說:「我擁有的不多,能做的也不多。神對我的要求不高。」 神對你們確實有所要求。無論你擁有的是少是多,祂都要求你忠心。
我在勞德代爾堡的教會講道時,談到關於「只有一千銀子的人」,並請那些覺得自己只有一千銀子且尚未使用過這份恩賜的人做出回應。回應令人震驚!大約有一半的會眾都做出了回應。我意識到這是許多信徒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我只有一千銀子的才幹,我能拿它做什麼呢?我乾脆什麼都不做。」 耶穌不會接受這種說法。祂說:「你本可以把它存入銀行。你那一千銀子的才幹,本可以投資在一個真正結出果子的事工中。」 這樣一來,那許多的果子都會算在你的帳上。
我和路得面臨的一個大問題是,我們需要有人來服事我們的事工。我們並非野心勃勃,也不想高高在上地轄管他人,但若要完成神所指派給我們的使命,我們必須有願意服事的人。單純地服事。你知道嗎?現今教會中最難找到的,就是願意服事的人。我們曾遇過一些很棒的人;我們在這裡也遇到了兩三位。事實上,我們剛與三位曾在不同時期服事過我們的人聚在一起。他們每個人都一直很忠心。但我們也遇到過許多問題,因爲有些人想要擁有自己的事工。他們不甘心投入到別人的事工中。結果他們錯失了一切。他們既得不到自己的事工,也無法從投入他人事工的這份投資中獲益。
親愛的,那些有一千銀子的人,要當心!你們正處於危機之中。你們可能會聽到這樣的話:「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現在我把這兩個比喻裏的原則複習一下:
第一:我們這生的服事,決定我們在永生裏的定位。
第二:不使用恩賜就會喪失。
第三: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就是罪。《雅各書》4章17節: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我們常常談論犯罪,但是知善不爲一樣是罪。
現在我想要分析一下《馬太福音》第5章:有三種人是神不認的,沒有油的童女、領一千卻不賺錢的僕人、和不幫助主內弟兄的山羊國;他們都是完完全全被神拒絕的人。於是我想:「他們有什麼共同點?會被神拒絕,是做了什麼嗎?」 後來我得到一個簡單的答案:「他們什麼都沒做。」 就是這樣,就會被神拒絕。什麼都不做,這點值得深思。
我們要很快地再看看其他審判。我們現在所講的審判都是針對信徒,因爲跟我們有關係;如果我們是真信徒就需要知道。
我相信下一個審判是以色列的審判,臨到神的選民。雖然幾世紀來他們不順服又不忠誠,神從未拒絕他們。經文是怎麼說的呢?
「耶和華旣喜悅選你們做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
神所做的並非爲著以色列,而是爲了榮耀祂的名。神將以特別的方式來處理以色列的問題。祝福與審判的原則。這裏我要告訴各位一個有關祝福和審判的原則:神祝福猶太人,但透過猶太人,神也祝福了外邦人。我們這些外邦人要記得這點:所有屬靈的祝福都來自猶太人。耶穌在《約翰福音》4章22節提到:
「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
這是一句相當簡單的話:救恩裡的每一個祝福都是來自猶太人。神期望你認知到這一點,並舉止合宜。
但是論到審判:神直接審判外邦人,並透過他們審判猶太人。再重複一次:神直接祝福猶太人,透過猶太人祝福外邦人;神直接審外邦人,透過外邦人審判猶太人。往回看猶太人千年來的歷史,神使用外邦人來審判猶太人的不順從和不忠誠。
下一個審判是猶太人在末日接受的審判。看經文,《耶利米書》30章3節至7節: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使我的百姓以色列和猶大被擄的人歸回;我也要使他們回到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他們就得這地爲業。這是耶和華說的。」
不管什麼政府政客怎麼認爲,經上記著以色列人將得這地。任何看過聖經的人都知道那指的是哪一塊地。
我一個傳道人朋友跟我說:「若猶太人回到那地是神的旨意,應該是和平的。」 這顯示出他聖經沒讀熟。因爲當神論到猶太人的復歸時,以下是耶和華論到以色列和猶大所說的話:
「耶和華如此說:我們聽見聲音,是戰抖懼怕而不平安的聲音。你們且訪問看看,男人有產難嗎?我怎麼看見人人用手掐腰,像產難的婦人,臉面都變青了呢?」
以色列將經歷前所未有的壓力,那是在他們回到那地之時。
「哀哉!那日爲大,無日可比;這是雅各遭難的時候,但他必被救出來。」
注意:不僅是被救,而是被救出來。那時神會審判猶太人,就在末了的時候。然後神會審判其他國家。《約珥書》3章1節至2節,時間快沒了,我會念快一點:
「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
注意,就在同時,猶太人歸回的同時,神說:
「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谷,在那裏施行審判;因爲他們將我的百姓,就是我的產業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又分取我的地土,」
所以神說:當他審判完猶太人,他會審判外邦人,以他們對待以色列之道回復其人之身。這是事實。神指控兩件事:一是他們壓迫猶太人;二是他們分取地土。神說,那是我賜給以色列的地,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分取那地。然而今天呢?這是神不允許的事。那地已被分取,往後還會再分;但是當神來審判時,祂會審判分取那地的國家。
不幸地,英國是黑名單上第一個,因爲英國在一次大戰末期承諾要爲猶太人提供家園,但在1922年柴契爾斷然決定將76%的土地分給阿拉伯國家約旦,不準猶太人居住在那地;剩下24%被加拿大瓜分。但是這一切在主耶穌再來時都將得到回應。
請看《馬太福音》25章:萬民受審判。綿羊國被邀請進入神國;山羊國被逐出神國,往永刑去。這樣分別的原則,是看他們如何對待主內弟兄。我提到這點是因爲這很重要:以色列在世界爭戰中扮演著很重要的因素,而許多國家都選錯邊。以色列無法自己反抗,但當末了,神會親自干預。
這就是第三個審判。第四個審判我們只會稍微一提:就是在白色大寶座之前的審判。《啟示錄》20章11節:
「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感謝主!名字記在冊裡的就會進入永生;其他的都將永遠與神分離。
所以這四個是主要的審判。
第一:基督寶座前的審判,對信徒的審判。
第二:以色列在末了的審判。
第三:萬民在基督寶座前的審判;也就是千禧年的開始。
第四:在白色大寶座前對死人的終極審判。
所以這些就是我所了解的神審判的原則。我們每個人都要捫心自問:「我準備好面對神的審判了嗎?我現在所過的生活擺在主面前,是否會感到慚愧?」 弟兄姊妹們,讓我們一起禱告,爲了這個重要課題來禱告。
全能的神,你的話語是如此的清楚。我們現在向你的子民傳達你的話。懇求你讓這裏所有的人,將我從聖經直接傳講的話印在心坎裏。許多人能即刻審視自己的生活。我特別爲那些才幹較少的人禱告:主啊,別讓他們將那才幹埋在地裏,幫助他們存在銀行;並且在主再來那日不至羞赧。主耶穌,你說過多次,很快地你即將再來。你警告我們聚會時,要做好你再來的預備。我爲這裏每個人禱告,包括我自己:賜給我們預備您再來的恩典,讓我們預備好站在耶穌寶座前,述說自己這生所作所爲。主啊,我們懇求您的憐憫。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願神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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